各系部团总支: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新时代共青团改革,进一步激发全校团员青年和团干部争当先进、锐意进取,更好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紧跟党奋进新征程、夺取新胜利,生动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经研究,决定于今年五四期间评选和表彰在2022年度团学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表彰时间
2023年5月
二、评选表彰内容
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四红旗团支部、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个人。
三、评选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保证评选的权威性。
2.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通过广泛推荐,重点遴选的方式,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广泛性和先进性。
3.坚持以评选促发展的原则,通过开展深入宣传,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艰苦奋斗,建功成才。
四、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
五、分配原则及分配名额
1.各团总支分配的推荐参评名额,主要依据该团总支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团支部的基数,同时适当照顾到面的原则进行。
2.全校各级兼职团干部可参评“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全校团员可参评“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参加抗击疫情志愿服务的团员学生和对团学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团员学生优先考虑。每人仅可参评一项荣誉称号。
3.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
六、评选程序
1.各基层团总支根据评选条件对参评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核,并报请党支部核定。其中,参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个人,必须在2022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被评为“优秀”和“合格”等次。
2.参评集体和个人,需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同时需要准备12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一式两份,申报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的单位需同时上报志愿服务活动的影像资料,上报校团委进行评选。
3.评选结果产生后,将通过多种渠道面向全校公示3天,公示期满,经确认无异议后,正式产生各奖项获得者,并通过校团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校园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七、评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在校党委的领导下,组织专门力量扎实做好评选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2.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团总支要坚持择优推荐评选的原则,进一步拓宽视野,确保推荐的个人和集体是学校成绩最显著、贡献最突出的优秀青年和青年集体的典型代表。
3.认真组织,保证进度。各团总支要认真履行评选程序,严格按照名额分配数量,积极做好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上报的表格和材料,字迹务必工整清楚,若发现材料内容不属实或雷同情况等,取消其评选资格。
4.各团总支的评优工作须在4月27日12:00前完成,并以团总支为单位将评审材料和汇总名单(纸质版)送至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112)。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和总名单(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团委邮hdyztw2021@163.com
5.各类优秀申报表详见附件。
联 系 人:陈亚涛 闫玲
联系电话:0310-558883
电子邮箱:hdyztw2021@163.com
附件:
1.2022年度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四”评比表彰评选条件
2.2022年度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四”评比表彰名额分配表
3.2022年度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四红旗团支部”申报表
4.2022年度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集体”申报表
5.2022年度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共青团干部”申报表
6.2022年度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优秀共青团员”申报表
7.2022年度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学雷锋志愿服务先进个人”申报表
8.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四表彰推报汇总表
9.事迹材料模板
2023年4月20日
共青团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