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3年度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四”评比表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4-04-2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持续深化新时代共青团改革,进一步激发全团员青年和团干部争当先进、锐意进取,更好团结引领广大团员青年紧跟党奋进新征程、夺取新胜利,生动展示当代青年的精神品格和价值追求,经研究,决定于今年五四期间评选和表彰在2023年度团学工作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相关事宜安排如下:

一、评选表彰时间

20244月

二、评选表彰内容

邯郸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五四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志愿者

三、评选工作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加强领导,健全组织,保证评选的权威性。

2.坚持优中选优的原则,通过广泛推荐,重点遴选的方式,确保评选表彰工作的广泛性和先进性。

3.坚持以评选促发展的原则,通过开展深入宣传,激励广大青年刻苦学习,勤奋工作,艰苦奋斗,建功成才。

四、评选条件

详见附件1

五、分配原则及分配名额

1.各团总支分配的推荐参评名额,主要依据该团总支团员青年、团干部和团支部的基数,同时适当照顾到面的原则进行。

2.全校各级兼职团干部可参评“优秀团干部”荣誉称号,全校团员可参评“优秀共青团员”荣誉称号,参加全国“村长论坛”、省运会志愿服务、演出的团员学生和对团学工作有突出贡献的团员学生优先考虑。每人仅可参评一项荣誉称号。

3.优秀志愿者由团委直属部门“青年志愿者协会”从校级志愿服务活动中表现突出的注册志愿者中推荐产生。

4.分配名额详见附件2

六、评选程序

1.各基层团总支根据评选条件对参评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核,并报请党支部核定。其中,参评优秀团干部、优秀团员的个人,必须在2023年度团员教育评议中被评为“优秀”和“合格”等次。

2.参评集体和个人,需填写申报表一式两份A4纸打印,同时需要准备1200字左右的详细事迹材料一式两份,上报团委进行评选。

3.评选结果产生后,将通过多种渠道面向全校公示3天,公示期满,经确认无异议后,正式产生各奖项获得者,并通过校团委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校园媒体进行广泛宣传。

七、评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团总支要高度重视,深入学习贯彻文件精神,在党委的领导下,组织专门力量扎实做好评选工作,努力营造良好氛围。

2.坚持标准,严格把关。各团总支要坚持择优推荐评选的原则,进一步拓宽视野,确保推荐的个人和集体是学成绩最显著、贡献最突出的优秀青年和青年集体的典型代表。

3.认真组织,保证进度。各团总支要认真履行评选程序,严格按照名额分配数量,积极做好申报材料的报送工作,上报的表格和材料,字迹务必工整清楚,若发现材料内容不属实或雷同情况等,取消其评选资格。

4.各团总支的评优工作须在4月26日12:00前完成,并以团总支为单位将评审材料和汇总名单(纸质版)送至校团委办公室(行政楼112)同时报送材料(电子版)和总名单(电子版)统一打包发送至团委邮hdyztw2021@163.com

5.各类优秀申报表详见附件。

人:刘彤  赵柳青

联系电话:0310-5588883

电子邮箱:hdyztw2021@163.com